生育险医保合并五险变四险 合并后对各方有何影响?
国务院近期发布的一项政策,将新增几千万人加入生育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3月25日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下称“10号文”),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至此,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无需个人缴纳,也就是说今后为职工缴纳医保的单位,必须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这将为生育保险至少新增2800万参保人。
以2017年启动的12个城市试点为例,据国务院报告,试点全面启动1年后,12个城市的参保人数增长了12.6%,明显高于全国5.5%的增长水平。
两项保险合并,并不意味着“五险”变“四险”。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25日下午的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10号文清楚规定,保留生育保险制度。“从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减轻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提升基金共济能力、规范运行的角度,进行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所以不是取消问题。”
但在此前的试点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一系列问题,例如对于一些生育并发症走医保还是生育险报销仍有争议,生育保险病种不健全,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有增无减等等。
并且,对于家庭来说,尽管二险合并能使更多人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障,但抚养成本居高不下,这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原因。在深圳工作的张先生2017年11月有了第一个孩子,他向记者表示,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不准备要二孩。
社保“五合四”的另类减负
生育险、医保合并后,对各方有何影响?
3月26日,51社保创始人兼CEO余清泉向记者分析称,对企业来讲影响较小。五项社会保险都缴纳的企业,10号文对其几乎没有影响,只是简化了参保、缴费手续。
“但没有统一征缴的地方,以前只参加医疗保险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今后会统一缴纳。”余清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