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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客户“遗忘”的理赔

  保险,可能不能改变什么,但能预防生活被改变,这正是它的意义所在。可当消费者在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方面存在着欠缺的话,保险的这份预防效果极有可能会大打折扣。下面这个案例中,大大咧咧的当事人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自身的原因,他差点漏掉了一笔本该几年前就拿到的理赔款,幸亏中荷人寿专业的保险服务,帮助他“捡”回了这笔理赔款。让我们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杨先生是中荷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的一位客户,此前,在儿子的协助下他投保了多款中荷人寿的保险。,其中包括重大疾病、意外、住院医疗等。年交保费5241元。

  2018年5月26日,杨先生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左股骨骨折后进来医院进行治疗,住院期间共花费治疗费25693.15元。之后,经医保报销后杨先生来到中荷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理赔。中荷人寿随即展开理赔审核工作,理算后,此次需赔付给杨先生9351.17元。

  但在审核过程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新情况——理赔专员细心地发现,杨先生除此次因摔伤骨折而接受了治疗外,之前就曾经因双侧股骨髁骨折而做过手术。但让理赔专员奇怪的是,已有过骨折摔伤史的杨先生,在当时为啥却没有申请理赔呢?

  为了维护好客户权益,公司理赔人员主动联系杨先生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到杨先生的确曾于2016年不慎高空坠落,造成双股骨骨折及左右两侧共计13根肋骨骨折住院进行手术,这样的情况已经符合所购保险理赔范围,完全可以申请理赔。

  沟通中,说起自己为啥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杨先生不禁感慨起来。原来在买了保险后,平时保单都存放在他儿子那里,第一次摔伤时,为了不让在外地出差的儿子担心,老人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儿子,事后也忘了申请理赔,时间一长,他以为保险公司不会再受理这样的理赔了,甚至慢慢地连那次摔伤的事情他都淡忘了。

  “为客户寻找赔付理由”,这是中荷人寿的服务理念。本着这样的理念,中荷人寿工作人员提醒并协助杨先生收集相应理赔申请材料,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接到理赔申请后,公司快速审核给付伤残理赔金和医疗理赔金共计48040元,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在收到理赔款后,杨先生心情很是复杂,一方面为自己的大大咧咧和保险知识的匮乏而惭愧,另一方面更为保险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

  在中荷人寿看来,真正最能够了解自己所有情况的其实只有消费者自身,消费者应更好地学会投保和理赔,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轻松”的服务理念,从来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应用在中荷人寿的每一起案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