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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19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