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19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