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财产留在自己手上才能过的更好!!
争遗产,这好像是豪门家中才会有的事,只在小说或电视上看过。但是随着现在的房子越来越值钱,拆迁户越来越多,算上房子市值的话,普通百姓的家产也越来越多(比如一线城市,稍好好点的一套房子,市值就可以达到千万)。
会不会争遗产?不会,因为我上有姐姐(而且姐姐在身边照顾父母,我和弟弟都在外地)下有弟弟,这事轮不到我说话。而且如果父母指定了把遗产给谁,也争不了吧?
我父母有不少待拆迁的房子(市郊,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已经拆了,拆迁是早晚的事情),如果拆迁的时候,父母就把回迁房全部分给弟弟的话,我心里肯定不舒服。比如计划我退休后每年和老公回去住一段时间陪伴和照顾父母的想法也许不会执行。
虽然有人说照顾和赡养父母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不应该和父母给没给财产挂钩。但是如果父母财产全部给儿子(父母没有财产的肯定会照顾),确要女儿照顾,我没那么伟大,做不到一点都不介意。50万、100万可能计较的人不多,但是如果是500万、1000万甚至更多呢?
我家的亲戚不少是拆迁户,现在通过三个具体的事例来证明,父母该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才是对自己最好的。
A
房子是2008年拆迁的,当时两位老人都健在(只有一人有退休工资),有三个儿子二个女儿,换了6套房子没要现金,三个儿子一人名下两套,老人名下没有房子。安置房建好后,三个儿子一人装修了一套入住,每个人另外的一套也都有其他用途,然后的然后这两位老人没地方可住,三个儿子都不让老两口住进自己家里。这个时候老爷子已经得了老年痴呆症,老太太年纪大了一个人也照顾不过来,最后还是离婚的小女儿(自己都租房子住)看不过眼,把父母接过去她照顾:三个哥一个姐每月出600元,就不出力了(老爷子是去年还是前年去世了,现在是妈妈和小女儿一起住)。
B
房子也是2008年拆迁的,当时两位老人都健在(两人都没有退休工资),有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和大儿子的关系一直都不好,当时拆迁的时候只要了一套房子写在老人自己名下,其他的拿现金。大概2012年的时候,老太太得了胃癌,住院、看医生什么的大部份是女儿、女婿在管(化疗严重的时候不能走路,都是女婿抱进抱出的);大儿媳没露过面、大儿子那个时候和父母的关系还没缓和据说只去医院看过一次;小儿子在外地上班,只在周末回来去医院看看,小儿媳妇总是可以找出各种各样照顾不了的理由(也能理解,能贴身照顾婆婆的儿媳妇极少极少)。因为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治疗了半年就去世了。好在老两口的钱都在女儿手上(大儿子怕妹妹独吞这些钱,还去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而且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你想享受权力就要承担义务),女儿就用这些钱给老妈治病、办后事。
前两年,老爷子也生病了,不过这个时候大儿子想通了,小儿子也调了回来,所以这次老爷子是三个人轮流照顾的,看病和办后事的钱都是老爷子自己的钱。后来把老人名下那套房子卖了,所得现金和老爷子剩的钱三兄妹平分。他们家的这些事情被我们那的人津津乐道,说如果不是自己手上有钱的话,临走的时候根本就得不到这样的治疗和照顾。
C
房子拆了好几次,老两口健在都有退休工资,目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住,手上有500万左右的现金存在银行。老爷子前几年也得过癌症,不过因为发现的时候是早期,手术后调理的好,我今年春节回去看到人的气色和精神都非常好。有二个儿子二个女儿,4套回迁房还没建好,到时四个孩子一人一套,赎房子的钱自己出(大概是市场价的四成左右)。
聊天的时候,另外一个亲戚说300万的拆迁款和儿子一人一半(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媳还不高兴(意思是这300万要全部给她,然后由她来“养”)天天在家找事。上面的老爷子说:你也真是没分寸(是姐夫),人没死为什么要把现金分了?我是要把钱抓在手上的,钱在我手上我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不过这两口还是很节省的,如果不是看病住院,日常开支退休工资都花不完,他每年会去住两次院调理身体,因为花的是自己的钱,儿子女儿没人敢有意见(如果住院要孩子出钱,这事情还真的不好说了)。
我平时和老妈打电话的时候,会有意无意地和她说:你和老爸辛苦了一辈子,现在该吃吃该玩玩,我们这些年轻人有的是时间享受生活;钱要留在自己手上,这样才能掌握更多的主动权(钱不是万能的,但钱可以解决大部份的问题)。因为人很难说会活到多少岁,也很难说以后会遇到什么事。
我的想法是父母到时也不要给我们留什么遗产,他们的养老不用我们出钱就很好了。而且我们的条件都不差,我和姐还有大弟经济差不多,小弟我们是不能比的(去年和前年的净利润据说都是八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