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6宗大股东违法案 罚款6696万元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日前,证监会对6宗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5宗违法减持案和1宗短线交易案,共涉及3名自然人股东、3名法人股东以及3名法人股东的责任人,共对当事人罚款6696万元。
在2015年7月8日证监会[2015] 18号公告公布前,5宗违法减持案当事人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存在减持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达5%时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违法行为。
其中,侯建芳违法减持“雏鹰农收”17,909,894股,违法减持金额426,434,576.1元;问泽鸿违法减持“摩恩电气”704万股,违法减持金额172,787,200 元;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违法减持“嘉欣丝绸”6,977,454股,违法减持金额98,749,305.1元;香港东亚真空电镀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真空)违挂减持“长信科技”44,814,897股,违法减持金额956,590,452.05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控投)违法减持“深天地A”3,556,854股,违法减持金额87,825,806. 24元。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减持比例、违法减持金额等情节确定了有梯次递增的量罚标准,对这批案件的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