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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为什么会波动?股市异常波动指标计算

  ②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和换手率是怎么计算的?

  (一)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上交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上证基金指数和深交所编制的深证A股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深证B股指数、深证基金指数。)

  例如:

  某上市公司的基准指数为对应分类中的上证A股指数,公司近三天股票涨跌及基准指数涨跌幅如下,那么公司的偏离值应该这样计算:

  (二)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x100%.(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x1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③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首日涨幅纳入异常波动指标吗?

  规则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所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在首个交易日是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计算的。

  ④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上交所上市公司适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上交所上市公司适用);

  (五)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异常波动的信息披露

  了解了异常波动的指标,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股票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

  如果公司的股票的累计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即将或已达到20%,公司应该提前做好两方面的准备:

  一是核实,二是公告。

  核实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要向董事会、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是否存在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准备好相关函件;同时,上市公司要核实市场上有无涉及公司的传闻与报道。

  核实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当重大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应当履行首次披露义务的时点,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