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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交易规则解读 科创板监控细则如何规定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

  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

  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公开《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了投资者异常交易行为的五大类型,包括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或互为对手方交易、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同时公布了每种类型行为的监控标准。公开股票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在境内和境外成熟市场尚属首次。

  这些行为均可能对市场秩序、交易价格产生影响。上交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一定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被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逐出市场。

  具体包括八种:口头警示、书面警示、将账户列为重点监控账户、要求投资者提交合规交易承诺书、暂停投资者账户交易、限制投资者账户交易、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另外,出现在一定时间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行为、对严重异常波动股票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等情形的,上交所从重实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为会员开展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及投资者教育工作提供依据,为会员监控系统建设提供规则参考,进一步发挥会员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的作用,推动完善“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监管模式。

  付立春表示,科创板对于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的规定更加细致、具体,应该说也更加严格了。这与科创板的股票和市场本身的性质有关,科创板主要是具有一定科创含量、高成长性的公司,但是本身发展还是有一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出现一些风险。特别是在市场发展前期,科创板还不成熟的时候,也会存在一些磨合的问题,投资者、上市公司等各方对于规则不太熟悉,可能会产生一些不高效的交易行为。因此,一系列规定是符合市场发展特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