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冲高回落!老人卖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法院判了
兄弟姐妹们啊,尴尬!昨夜泰勒以为内有降息利好,外有美国通胀超预期回落,今天A股应该大涨,结果没有,高开低走了。
沪指回落翻绿,截止收盘沪指跌0.14%,深成指涨0.26%,创业板指跌0.17%。
两市共2169只个股上涨,2791只个股下跌,北向资金净卖出22亿元。
CPO概念股大涨,
大消费板块集体走强,
大金融板块跌幅居前
今天A股午后一度跳水,从时间上看,应该跟北上资金卖出有关。
市场就说到这吧
老人卖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法院判了
据福建日报,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名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处罚10万元。但在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一审闽侯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近日,该案二审驳回复议申请,维持了一审裁定。
2019年9月,闽侯陈依伯以122.5元买下邻居菜地里35公斤芹菜,并转手卖给某蔬菜批发商行,赚了14元。次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该批芹菜为不合格产品。
去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对陈依伯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但陈依伯未按期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当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催告并加处罚款5万元,并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这起案件中,陈依伯并非职业菜贩,系首次违法,获利金额较小,且其本人并不知晓销售芹菜不合格,案发后能配合调查,积极举报他人无照经营,具有立功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
经办法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处以罚款五万元”的决定处罚畸重。在一审中,闽侯法院裁定对相关行政处罚不准予强制执行。随后,市场监管局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本案生效后,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闽侯法院还就相关行政部门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提出建议。
据闽侯县政法委官方微信号“平安闽侯”今年6月7日披露:
2019年9月11日,家住闽侯的陈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老陈,今天的芹菜特别‘水灵’,要不要带一点,你拿去批发市场,保证马上就能出手。”王大姐爽朗地攀谈道。最后,陈伯花了122.5元买下这70斤芹菜。
随后,拉着70斤芹菜的陈伯来到某蔬菜批发商行,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将芹菜都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转手赚了14元。当天,百里之外的某便民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陈伯卖给商行的7.5斤芹菜。
隔天,该超市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经送检,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批次芹菜检验结论不合格。
2021年2月8日,陈伯因涉嫌销售不合格芹菜被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伯改正并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陈伯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诉讼。因其未主动缴纳罚款,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19日依法向陈伯催告,督促陈伯及时缴纳罚款5万元并加处罚款5万元。经催告,陈伯无力履行,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