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兑换截止日期过后还能兑换吗
理好财4月24日讯
在市场上流通超过30年的第四套人民币,其部分券别于去年的5月1日已经退出流通,本月30日将结束集中兑换。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提醒公众,尽快兑换持有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尤其是品相不佳、收藏价值较低的残损人民币。
第四套人民币是1987年4月至1997年4月发行的一套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已超过30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该套人民币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持有者可以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这意味着这些版别的人民币不再具有法定支付效力,卖方有权拒收。
4月30日之后,如手中仍有未兑换的上述券别的第四套人民币该怎么办?据悉,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