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赋权是全面建立居住证制度的关键
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暂行条例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10月22日中国广播网)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暂住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将全面建立居住证制度。从“暂”到“居”虽只一字之差,但是承载了外来工的家园梦想。对外来工来说,这无疑是一条利好消息。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外来人口有望积分等方式落户城镇。此举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体现出对公民权利的尊重。
与偏重治安功能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在解决外来工基本服务和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有效平台。但是,居住证制度到底能给外来工带来多少红利呢?从一些地方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农民工以外,对农民工真正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公共服务等核心权利的规定相对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证具体包含哪些公共服务,由居住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规定,不确定因素颇多。居住证制度能否给外来工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还有待观察。
外来工不就是打工者吗?其实,外来工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居住证,而是附着在居住证上的公民权利和应有的公共服务。如果外来工享有了应有的公共权利和公共服务。根本不需要这证那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证明身份,行使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居住证制度是只是尊重外来工权利的逗号,并非给外来工平等赋权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