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诉媒体报道致其股价下跌 索赔1.8亿被驳回
康师傅:报道内容失实,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该案的判决书显示,原告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在其网站一财网所发布的题为《康师傅被馊水油拖下水 绝不再犯誓言落空》的报道内容失实,而且报道中带有主观性评论意见,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该报道发表后,原告母公司的股票价格下跌,产生了巨大经济损失。
原告还认为,报道的作者——记者胡军华与一财网的经营者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删除一财网上的侵权报道及转载链接;2、被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连续一个月在全国性媒体的显著位置上刊登向原告道歉的书面声明,连续一个月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书面声明;3、被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8亿元;4、被告胡军华对被告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述责任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