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名举报贪污被村书记活活打死
如今,黄大超每天外出回家都要查看一下监控视频,生怕有意外发生。
涉嫌贪污是真的吗?
黄桂三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现在已经被抓了起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那么,村民之前检举黄桂三涉嫌贪污受贿一事,究竟是否属实呢?
利辛县城管镇纪委书记刘灯伟告诉记者,他们的确接到村民举报村党支部书记黄桂三涉嫌贪污受贿一事,其中包括村室建设、违章建房等六个方面的事情。
经查,在2013年度,全国土地矿产执法检查中,卫星遥感监测在苏庄村境内核实违法用地4宗,面积6.6亩,黄桂三负有领导责任,已构成失职错误。
利辛县城管镇纪委书记刘灯伟表示给他党内警告处分。
村民不服处分再次实名举报
对于其他事情,刘灯伟说他们并没有查到有违纪违法的情况,对此,村民们不服,又向利辛县纪委进行了实名举报。
刘灯伟告诉记者后来有可能又增加了几个问题,是县纪委康健主任负责查的。
记者在这份由利辛县纪委出具的关于给予黄桂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书上看到,经查、2007年,黄桂三私自挪用40000块钱村级扶贫资金 ,借给村民胡锋超使用,并从中扣除3000元作为当年利息,并用于个人开支。
县纪委认为,黄桂三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3000元,构成非法占有错误。后因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退出3000元违纪资金,积极协助组织追回胡锋超借用的村级扶贫资金37000元,因此,县纪委决定对黄桂三的违纪行为从轻处分,最终,给予黄桂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