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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蕾斯换文案翻车怎么回事 杜蕾斯第一波文案里有些啥

杜蕾斯换文案翻车

  这些文案既贴合了各自品牌的特性,在挑逗中又给人无尽想象,不仅丝毫不觉得猥琐,反而感叹文案的鬼斧神工,“不读书连文案都看不懂了”......

  广告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广告的文案也传递着一种价值观。至今为人称道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代表了人们对于坚贞爱情的希冀;“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XX车”则代表了永不放弃的奋斗精神,正是因为文字本身的正能量和品牌的特色完美结合,才能历经多年仍然令人印象深刻。这不仅仅是甲方花个钱宣传自身产品的需要,正如有专家指出的,在新媒体时代,产品宣传甚至产品包装本身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媒介”。

  杜蕾斯曾经是广告文案里的清流,但如今也自甘堕落,走上了性暗示、打色情擦边球、消费女性的歪路。再往前数数,前段时间令人大跌眼镜的椰树椰汁低俗广告,将产品定性为“丰胸神器”;滴滴顺风车性暗示广告,奥迪二手车广告,绝味公司的侮辱女性广告,万科房产的“春风十里醉,不如树下学生妹”促销文案,京东美妆的“不涂口红的你,和男人有什么区别”文案......

杜蕾斯换文案翻车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究竟商家对消费者心理有什么“误解”?为什么会认为这样下流恶俗的文案能赢得人心?

  事实上,对商家广告为营销效果“秀下限”的现象,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50.3%的受访者持否定态度。

  对此,中国妇女报曾犀利指出背后的原因,其一是利益的驱使;其二是对“知名度”的误解;其三是出于对“性暗示”营销的病态迷恋,不惜“剑走偏锋”,片面追求噱头和话题。而最根本的症结在于他们脑子里压根儿就缺少“尊重女性”这根弦,才会一再地物化、消费、贬损、侮辱女性。

  《广告法》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一味追求营销的噱头最终只能使品牌自己走入歧途。而“对于污染社会风气的无底线营销,监管和执法部门应该及时发现问题,锁定证据,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罚到痛彻骨髓,罚到不敢再犯,罚到后来者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