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拼2亿山寨乐高被查封 盗版售价仅为原版十分之一
乐高维权史
1932年,克里斯第森(OleKirk Christiansen)在丹麦的比隆(Billund)创立了乐高,其名称来自丹麦语“LEg GOdt”,意为“play well”(玩得快乐)。从后几十年间,乐高逐渐走出丹麦,风靡全球。
近几年来,随着欧洲和北美等成熟市场趋近饱和,中国市场对于乐高来说日渐重要。
根据乐高集团公布的官方统计数据,乐高2018上半年在西欧市场的收入呈低个位数增长,在北美市场因整体零售行业的剧变,收入下降,而中国市场则保持了强劲增长势头,取得两位数收入增长。所以乐高越来越重视在中国的版权保护。
回溯乐高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年,它就一直在为自己的品牌打官司。
1999年7月,乐高起诉可高(天津)玩具有限公司复制乐高53种玩具积木作品,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法院最终认定其中33件构成侵权,终审判决的时间是2002年12月18日。
近几年,市面上出现了“博乐”、“乐拼”等品牌,涉及乐高比较热门的几种产品:幻影忍者、乐高超级英雄、乐高好朋友系列等。这些品牌的产品和乐高原版高度相似,部分产品除了包装盒上的logo,其他几乎一模一样。
在2017年9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博乐(BELA)产品侵犯了乐高集团的著作权,其在生产和销售这些产品的同时构成了对乐高集团的不正当竞争。这是乐高集团第一次在中国针对仿冒产品生产企业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并获胜诉判决。
在2016年,乐高曾起诉乐拼,胜诉并获赔了人民币1500万元。
去年11月15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汕头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等四家生产和销售“乐拼(LEPIN)”积木的公司作出判决,认定这四家公司侵犯了乐高集团的多项著作权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展览或以任何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乐高集团的损失大约人民币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