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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相决定放贷金额 “佳丽贷”套路有多深?

  实际借1万,借条上却写3万

  这3个犯罪团伙在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协议时,会以“中介费”“行规”“保证金”“家访费”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有些还存在签订阴阳合同(即同一次借款签订一高一低两份合同和收条)、倍数借条(借条金额为实际借款金额的2倍)等情形,导致被害人借款合同金额大于实际到手的金额。

  犯罪嫌疑人在转账时,会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之后,他们再要求被害人将其中部分资金返还。

  “在我们手里借贷,客户永远拿不到和借条上一样的金额,这是我们的行规,也是我们的盈利点。打倍数借条是为了有个保障,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我们就按照借条金额执行借贷合同,这也是我们的盈利点。”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供述。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有一名被害人借款1万元,周波却要求其打2万元借条。因为被害人不会写“贰”字,只会写“叁”字,周波就对她说:“没关系,你就写‘叁万’,我们不会找你麻烦。”后被害人出现逾期,周波遂非法拘禁被害人,还带着该借条押送被害人找其父母讨要3万元债务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