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4小时猎杀214只野生鹭鸟只判两年半?案件回顾与分析
理好财5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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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去年被非法猎杀的那214只野生鹭鸟吗?猎杀他们的人终于判刑了!自2018年4月至7月间,王某华、蒋某炎和孙某霞三人就合伙在禁猎期内多次使用气枪等禁用的猎捕工具到邵武市、光泽县等地猎杀鸟类,并将猎杀的鸟类销售给浦城多家餐馆,从中非法获利11万余元。
同年7月3日,王某华等3人驾车到邵武市水北镇附近一鹭鸟栖息地,4小时时间,使用气枪猎杀鹭鸟,其中白鹭170只,属于福建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牛背鹭26只、夜鹭17只、池鹭1只,属福建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根据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对三人进行了审判:判处被告人王某华有期徒刑2年4个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蒋某炎有期徒刑2年2个月,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孙某霞有期徒刑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