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要求部分小区改名 都有哪些不规范地名需清理整治?
记者昨日联系未央区民政局和西安市民政局想就此咨询,但因是周末,没有联系上业务科室。
知情人说,由于城市发展等历史原因,已建成的小区名称大多由开发商自行确定,并未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备案。小区名称往往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规范现象。
据了解,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广州市民政局曾就表态说,广州市地名地址是以道路名称为基础进行编列的。
整治上述建筑物名称,一般不涉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等证照及门牌等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市、区各相关部门将遵循“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积极稳妥”的原则审慎处理。
住宅区、大型建筑物更名有哪些法规流程?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和更名。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文化,反映地理特征,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的命名,由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前向同级民政部门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命名申请,民政部门或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及时确定其名称。
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的更名,由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提出更名申请,其中有两户以上业主的,应当征得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