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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医院病房以高校校名命名 律师称已构成侵权

  院长的说法

  出发点是好的,没想到法律风险

  昨天,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这家医院的院长,对方表示“以北大、牛津命名新生儿病房”确是院方所为,出发点是为了给住院家庭提供更好的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这是一家二级乙等医院,位于重庆忠县,今年5月医院刚搬迁到了这个新地址。

  该院院长称,正是这次搬迁,他们才开始将病房以各大高校命名,虽然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但出发点是善意的。

  “我们医院专注于产科、儿科,不想给产妇太大压力,一直推行一种‘家庭化产房’的理念。”他表示,这样命名是对新生儿的一种祝愿,祝福娃娃在今后有一个好的前程;他还说,这样还能对医务人员有一个更高的要求:服务好产妇和新生儿。

  “我们希望,无论是医生或产妇,看到这个能会心一笑,起到调剂作用嘛!”该院院长说。

  针对网友问及的“房费有没有增加”、“是否额外收取费用,互相竞价”的问题,院长回应,“我们都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相应收费标准来收取,没有额外的费用。”

  不过,这样取名是否侵犯了相应知名大学的权利?对此,院长表示,之前没有咨询过律师和专业人士,也没有意识到法律风险。

  昨天下午5点20分,该院院长联系上记者,称所有另类病房牌子均已摘下。

  “感谢重庆晨报·上游新闻的关注和报道,给我们提醒!”该院长称,他们也咨询了法律顾问,觉得确实不妥。

  该院院长还给记者发来了整改后的图片,原先的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牛津大学等牌子已摘下。他表示:“确实当初我们是一种美好祝愿,但忽略了法律方面的问题。我想通过重庆晨报·上游新闻给这些大学说声对不起!”

  专家的点评

  侵犯高校名称权,已构成侵权

  院方的取名方式是否构成侵权?记者为此咨询了多位知名律师、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士,他们表示:医院此举已经构成了侵权,存在法律风险。

  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忠县的这家医院确实已经构成了侵权,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甚至已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他介绍,“只要这些学校都申请了商标,医院就构成侵权。”

  媒体还报道过类似案例:因幼儿园名称中含“清华”二字,清华大学起诉多个“清华幼儿园”。原告称:被告在经营清华幼儿园过程中使用了“清华”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

  各地、各级人民法院陆续受理、开庭审理了清华大学诉多家幼儿园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之中。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雨江称,“就像人有姓名权一样,单位也享有名称权,他人不能任意使用,《民法总则》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这些学校都是将其名称进行了商标注册,医院带有经营性质,就更不能随意使用了。”

  钟雨江说,从上述两点来看,医院都已经构成侵权了。

  钟雨江表示,在(医院)已经构成侵权的情况下,这些学校可以要求排除妨害、赔礼道歉,也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损失。“但是,这个损失可能不太好衡量,但是要求排除妨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是肯定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