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离婚率15年连续上涨 离婚率上涨原因是什么?
2019年12月24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有委员建议,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涉及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应当设立甄别机制,引起热议。有业内专家表示,现实中的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调查与辨别证据的能力,“离婚冷静期”不宜设置排除性规定。
最新提交审议的草案沿用了一审稿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钺锋建议,应当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予以完善,在草案1077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不设置冷静期: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