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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2020年期限进入倒计时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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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真正融入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不仅是落户人数的问题,更关乎这些新的城市居民如何真正地融入城市。

  《重点任务》明确表示:“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提出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措施。

  实际上,早在2005年,我国已经提及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概念。党的十八大更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路推进,并不简单。“每转移一个农业人口需要8万元的社会投入”,这并非准确核算的数字,但足够体现出公共服务覆盖中“钱”的问题。这笔钱谁来出?

  此次出台的《任务》中,提到“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

  但在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副教授张晓玲看来,转移支付只能部分解决问题,

  “目前户籍改革中的权责利还需进一步明晰,比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跟企业的关系等等。”

  她认为,现在户籍改革的实施主体并非很明确,“人地钱”挂钩等改革的主动权不在中央、而在地方,但目前地方政府缺乏为农村转移人口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同时,张晓玲提出,缺乏积极性的原因在于,当下对于非户籍人口落户的成本核算尚不清楚,“账尚未算清,事怎么样去解决呢?”

  她指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核算有多方面,除了公共服务覆盖的成本,还可从社会的资本角度提供成本核算。外来务工群体为城市加付多少税?可以产生怎样体量的消费?这都是一笔账。同时,因农业转移人口难以市民化而带来的留守儿童等社会难题,也是一项全社会的发展成本。

  “当我们将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的各项成本收益算清楚后,其实可以很清晰地知道什么样的城市,是大城市还是三线城市,更适合进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张晓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