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新规定有哪些?5月各地新规汇总
南京对网约车等作出相应规范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和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对登记注册的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核查,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撤销或者吊销情形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网约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人,或者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将已注册驾驶人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等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天津:对不文明行为亮“红牌”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以正面清单的形式作出规范,针对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有损城市形象、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极不相称、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不文明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提高不文明行为违法成本。
在公共秩序方面:如对公共场所赤膊、大声喧哗、随意插队、“霸座”等行为且不听劝阻的,规定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广场舞”音量过大扰民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交通出行方面:如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行人跨越护栏的,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对驾驶机动车违规鸣喇叭,违规变道、掉头,行车过程中向车外抛物,不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不按照规定停车等行为,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干扰驾驶员正常安全行车的行为,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5月起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最高罚款10万
《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成都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收集,分类装入垃圾袋,并按规定投送到垃圾收集点。若将危险废物等其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