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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9月1日起施行 耕地占用税是什么、税额标准

  四、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是什么?

  1.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2.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3.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4.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五、不需要缴纳交耕地占用税的几种情况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六、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几种情况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另外,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应税土地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注: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