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投行股权确立,中国暂获一票否决权
导读:亚投行协议签订后,中国既是第一大股东,也拥有一票否决权。而之后如果有更多成员国的加入,对相应权限也会造成相对的影响。
6月29日上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标志着亚投行筹建工作进入《协定》批准生效和全面做好运营准备的新阶段。在目前总认缴的股本中,中国认缴数量占30.34%,中国的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因为重大事项需要有75%的投票同意,所以如果中国不同意将不能通过,实际上就等于暂时有了一票否决的权力。紧随其后的印度和俄罗斯的投票权分别为7.5%和5.92%。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各国签署《协定》后,还需经本国立法机构批准。年底之前,经合法数量的国家批准后,《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才正式成立。
“中国作为亚投行的提出者,获得主导权,这是赋予中国的正常权利。”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作为亚投行的提出者,在行使一票否决权时一定会综合考虑,不会滥用。
“亚投行协定中规定重大事项要拿到75%的投票权才能通过,中国占据26.06%,中国不支持就无法达到75%。”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主任张建平对记者表示,亚投行股权结构是根据GDP规模来分配的,域内、域外的认缴额比例是75∶25,中国在所有成员国当中,经济体量是最大的,所以中国可以成为第一大股东。
“中国在亚投行成立初期占有的股份和获得的投票权,是根据各方确定的规则得出的自然结果,并非中方刻意谋求一票否决。今后,随着新成员的加入,中方和其他创始成员国的股份和投票权比例均可能被逐步稀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称。
据了解,亚投行的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以及创始成员国享有的创始投票权三部分组成;其中,股份投票权等同于每个成员的股份数,持股越多,股份投票权越高;基本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12%,由全体成员平分,包括新纳入的成员;创始成员国还享有每国600票的创始成员投票权。
“这样的组合意味着投票权是动态的,基本投票权和创始成员投票权在总投票权中的占比也是协定磋商过程中各方争议的焦点之一。”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刘东民说,亚投行投票权的规定体现了亚投行的开放性,随着更多国家的加入,中国投票权可能逐步降到25%以下,不追求一票否决权。
尽管中国并不追求一票否决权,但不可回避的是,在其他多边金融机构运作的过程中,都存在一票否决权的情况。自从1945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美国一直是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哥大”,无论是IMF还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大多都体现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
世界银行规定,任何重要决议必须要有85%的同意票才能通过,美国的投票权仍为15.85%,具有一票否决权;IMF一般事务需要70%投票权支持才能通过,而重大改革事项则需要85%以上的支持率才能通过,而美国占有超过15%的投票权,即美国具有一票否决权;亚洲开发银行则是日本和美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它们分别以12.78%的投票权同时位列第一大出资国。
“亚投行的股权怎么分配,投票权怎么分配,它的治理架构、总部在什么地方,答案都在这里面,可以说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营的一个根本大法。”楼继伟表示。
根据协定,亚投行的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域内外成员的出资比例为75∶25,而各成员所认缴的股本在这一比例范围内,参照GDP比重进行分配,并尊重各国的认缴意愿。
初始法定股本分为实缴股本和待缴股本,实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200亿美元,待缴股本的票面总价值为800亿美元。目前,总认缴股本为981.514亿美元,原因是个别国家未能足额按照其GDP占比分配的法定股本。
亚投行协定在各国政府签署后,还需经过各国国内立法机关批准。
“我们有信心在未来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快完成各国国内立法生效程序,推动亚投行如期于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尽早投入运作。”楼继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