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发布 清单内容全文一览
4、问: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授权放权事项是否会进行动态调整?
答:《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要求,“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在授权放权的同时,国资委将着力强化监督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持续完善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系统,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等重大关键事项的监督监管。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清单》的出台标志着落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工作本身也是一个持续推进、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国资委将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根据情况收回相应的权利,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5、问:开展授权放权对企业有没有要求?如何操作落地?
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加大授权放权,意味着赋予中央企业更大的责任,意味着对企业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自我约束、规范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求各企业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改革的关键在抓落实。《清单》的授权放权事项已经明确,各企业不能抱有“有了政策等细则,等了细则要支持”态度,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把这项政策用足用好。需要强调的是,授权放权不能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而要做到“层层松绑”,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6、问:近年来,各地国资监管机构都在开展授权放权,请问这次国务院国资委出台授权放权清单,对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相关工作有哪些指导意义?
答:国务院国资委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清单》的授权放权对象,主要针对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近年来,各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相关政策和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做法。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方国资委按照国务院9号文要求,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区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和开展授权放权工作,将已明确取消、下放的监管事项真正落实到位,并进一步授权、放权,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我们将加强指导督促,使授权放权工作在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有序推进、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