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土地管理法二次审议 城里人可否买卖宅基地?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蔡继明在去年12月对草案初次审议的分组审议中表示,《宪法》强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依法征收和征用农村的集体土地。建一个住宅小区是成片开发,建一个开发区也是成片开发,建一个工业园区也是成片开发,但未必属于公共利益。因此,草案中的“成片开发”可能给地方政府偷换公共利益概念留下了空间。

  蔡继明认为,成片开发里到底有多少公共利益,至少要有一个定性的说法。如果没有的话,成片开发就不能作为征地理由。

  对于如何界定“成片开发”的问题,草案一审稿规定,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但根据现有公开资料,自然资源部以及原国土资源部并未正式对外发布过“成片开发”的具体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在去年底草案一审时表示,目前,成片开发征收在理论界反对声音比较高。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差别很大,需要对“成片开发征收权”进行适当限制,以免加剧土地资源的浪费。

  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范围能否扩大?

  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草案一审稿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为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扫除法律障碍。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关系到当今土地供应格局的变化,对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如集体建设用地能够顺利入市,有望缓解国有建设用地相对紧张局面。

  按照草案一审稿,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条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且明确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草案关键点是明确“经营性用途”这五个字的概念,实际上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经营性用途、居住类用途、公益类用途这三种。换言之,这次改革的建设用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即经营性用途。而居住类用途不涉及,包括宅基地、小产权房用地都和此次政策没有关系。

  他表示,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来说,若本身规划是工业和商业,那么未来就允许此类土地采用出让、出租的方式进行使用。过去此类土地是需要通过征地等方式,即进行土地“国有化”的操作才可以进行出让。而现在约束减少,自然使得此类土地后续交易的活跃度增加。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发布过全国集体经营性用地的统计数据,曾有学者统计称,全国大约有4000万亩存量集体经营性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