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施工图”来了 细化科创中心建设路线

  《草案》对“聚焦张江”提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上海市将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张江科学城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施工图”来了。9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就《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共分为十大章节68条,从创新主体、创新人才、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聚焦张江等多个方面,对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方向目标。

  有专家指出,《草案》定位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为目标,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出系统性、体系化制度安排,努力形成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

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方案

  细化科创中心建设“路线”

  《草案》率先明确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目标。上海市将按照国家战略部署,遵循创新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建设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生态优良、创新治理完善的综合性、开放型科技创新中心,全面增强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和创新策源能力,使上海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引领学术新思想、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引金融之活水,浇灌科创之花。《草案》特别强调了金融支持对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措施,分别涉及金融服务体系、创业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信贷、融资租赁、金融科技等多个方面。《草案》提出,上海市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母基金等专业化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鼓励境内外各类资本和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建立投资对接平台,完善创业投资服务。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草案》提到,上海市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要素市场,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活动。

  《草案》进一步指出,上海市支持和保障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机构挂牌,并接受培训咨询、登记托管、债券融资、场外投行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

  此外,《草案》还为四类创新主体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科技创新企业、科研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新型研发机构。

  创新人才和创新技术是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此,《草案》在创新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流动、在职创业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条件。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层面,进一步细化了融通发展、科学研究支持、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科技成果转化等具体要求和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