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天津户籍在津买房拟将无需社保证明 试行期限为一年
据天津市发改委网站15日消息,为有力有序有效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简称“措施”),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方面,措施指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
优化子女教育保障方面,措施提到,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同意,对具有北京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