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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淳公司因与欢喜传媒纠纷被执行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王一淳任财务负责人的河南静深影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583.7万元,涉及该公司、青岛毛乎乎文化传媒工作室与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曾于2021年9月被强制执行,于2021年12月被列为终本案件。

  相关判决文书显示,该案涉及欢欢喜喜公司与导演王一淳就投资制作影片《绑架毛乎乎》项目合同纠纷。法院审理认为,在双方明确约定共管账户款项支出应提前申请的情况下,被告静深公司多笔款项支出未经审批的行为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承制协议,静深公司返还欢欢喜喜公司投资款并赔偿损失合计约577万元。静深公司上诉,二审被判驳回。

王一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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