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警察射杀中国人案 日本裁定警察无罪

  判决书中写道,2006年6月原中国研修生罗成(38岁)在栃木县栃木市一马路上接受警察例行盘查时逃跑。警察平田学因遇到罗成抵抗而开枪,击中其腹部,致其死亡。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警察射杀中国人案”警察无罪
罗成的妻子和哥哥去日本讨公道

  在此前的审判中,被告陈述的“罗成企图用石灯笼上的石头殴打被告”的证词可信度成为争论焦点。东京高等法院于2011年4月否定了其可信度,对宇都宫地方法院一审驳回死者家属诉求的判决作出改判,勒令县政府赔偿约1000万日元。

  而去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认为二审的事实认定有误,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重审。日本高等法院以“被告遭遇攻击、为保护自己的开枪不违法”为由,驳回了家属诉求。

  在此案罗成家属的附审判请求中,开枪警察以“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遭起诉,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认定开枪属于正当防卫,裁定无罪。

  日本警察开枪杀死中国人,究竟是不是正当防卫?对此,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个案件——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