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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交爆炸案宣判 被告欧长生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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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15日晚上19时,广州301路公交车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车站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

  爆炸装置旋即在301路公交车爆炸,致2人死亡、16人重伤、11人轻伤、8人轻微伤。发生爆炸的301路公交车损毁严重,该车及车内设备总损失价值为人民币534629元。

  2014年7月16日12时许,警方将欧长生抓获归案,并在其租住处查获其余6个爆炸装置等物品。经查,欧长生还在外地实施了两起严重破坏交通设施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