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向蒙冤者登报道歉 系全国首例 2015年9月7日第16版电子版截图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一种少见的方式,向蒙冤者表达歉意。 9月7日,该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上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1/5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