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出新招,靠“人贩子判死刑”刷链接
昨天几乎所有人的朋友圈都被一条消息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此消息一出引来众多支持者和反对者,在两方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有人冷不丁丢下一颗炸弹,其实这是一场市场营销,大家手指一动做出的承诺,其实是在帮别人赚钱。
拐卖人口现象在中国一直存在,去年一部赵薇的《亲爱的》和一部刘德华的《失孤》催化了人们对人贩子的愤恨,也把拐卖儿童事件重新带入公众视野。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拐卖儿童不仅会毁了一个家庭,还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人贩子罪不可赦。
那么问题来了,人贩子是否罪大恶极到必须判死刑的地步呢?虽然小编没有为人母,也没有亲人被拐卖,但是对人贩子的憎恨也和众多失去亲人的受害者一样。为了一己私利去残害无知的儿童,破坏幸福的家庭,这种人实在不应该被宽恕!可是愤怒之后,法律仍旧约束着人们的理智。
一位学法学的母亲表示,她也很憎恨人贩子,但是从法律层面客观理智地去看待这个问题,她发表了不同的观点。首先死刑对犯罪的震慑力非常有限,就如同故意杀人罪首选是死刑,但是现实中故意杀人罪仍旧无法制止;其次死刑会将人贩子逼成亡命之徒,到时候行走在刀刃上的他们行为会更加暴戾,也会变得更难抓,最重要的是,这样会把被拐卖的孩子推入危险的境地,最后她认为犯罪嫌疑人有一种无罪推定情结,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都要给予辩护的机会,而不能一律判死。
小编觉得她的观点不无道理,我们在惩罚人贩子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正在被拐卖的儿童的安危。但是如果不判死刑,人贩子会不会更加嚣张,更加毫无忌惮呢?这个问题似乎陷入了死循环。
但是从昨天晚上某网站统计出的数据来看,截至18日0时,近80%的被调查者赞成一律判死刑。
为什么一夜之间,拐卖儿童的问题会被迅速推上浪头,并有这么多网友关注呢?这得归功于朋友圈的一条消息。最初网民们转载的是一张图片,图片中配有以为流泪的男孩,旁边附以文字“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贩卖儿童死刑。”落款则为“某某公益宣 传”。笔者发现在这条消息的下方还有一个推广链接,感谢某网站友情支持。点开这个链接会跳转到某婚恋网站的注册页面。每注册一个用户,该网站都会为此付费,也就是说这不单纯是一场关注拐卖儿童的公益宣传,而是一次有预谋的“花钱买用户”的商业行为。
其实细细想来,这个帖子的矛盾点:人贩子该不该判死刑,是不具有很大讨论价值的。如果死刑对人贩子有用,这个问题早就解决了。同理如果死刑有用,贪官污吏,杀人犯早就不存在了。只是创意者很好地抓住了公众最关切的问题,并且很好地激发了公众的愤怒和同情,从而轻松利用大家的情绪获得近八十余万人的关注。
虽然这个互联网营销方案做得很成功,但是肯定也会招来不少人的谩骂。如此利用公众的情绪,使拐卖儿童这个严肃的话题变得浅薄,那么以后再有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会不会出现狼来了式的谎言后遗症?
反正小编在得知事情真相的时候,是怒发冲冠的,如此不择手段地盈利,堪称道德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