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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包发现玻璃渣,男子索赔反被刑拘

    导读:辽宁一男子因发现调料包里有玻璃渣,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却因索赔过度近似敲诈反被刑拘。然而索赔过度中间这个“度”到底在哪里,谁也说不清楚。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情。 7月28日,李海峰在接受采访时称,2014年12月中旬,他在去长春送货途中购买了4包今麦郎的“诱惑酸辣牛肉面”充饥。打开包装后,发现醋包里面明显有一大块类似“玻璃块”的物质,打开另一包发现异物更多,并且四包方便面的保质期都已过将近一年。

    李海峰称,在发现今麦郎方便面醋包有异物后曾拨打过12315举报投诉热线,对方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李海峰的维权申请。因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个人无法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送检,2015年1月19日,李海峰在网上找到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共花费4500元对方便面醋包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醋包内汞含量超标4.6倍(GB2762-2012)。3月23日,李海峰将检验结果及今麦郎方便面拍照上传到微博上发布,引发“知名打假人”王海的转发关注。

    之后,今麦郎就此事派人与李海峰协商,并表示赔偿李海峰7箱方便面和电话费用,李海峰不接受,表示“今麦郎侵权成本太低”,以“惩罚性”为目的提出了300万元赔偿额,后又追加到450万元。

    今麦郎表示不接受索要金额,其客户部王经理表示:“我们不认可检测结果,对李海峰给予7箱方便面算是对消费者提出意见的奖励。”

    7月29日,今麦郎客户服务部接受采访时称,该公司“内部一致意见”认为,今麦郎产品“绝对没有问题”。今麦郎方面认为此事属于消费者拿着过期一年多的产品向公司索赔,达不到目的后,在网站对企业进行攻击,公司认为影响比较大所以选择在2015年3月27日报案。2015年5月29日,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立案侦查,6月3日,开始网上追逃。7月30日晚,办理此案的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刑警队警官表示,李海峰已于7月29日晚被黑龙江绥化市警方刑拘,并被河北警方带走,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但不便透露更多内容。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会长河山接受采访时表示,醋包如果不该含有汞而含有了汞,索赔450万元未尝不可,“他算是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缺陷”,但如果可以含有汞只是按照汞超标的比例计算,索赔450万元就是要高了,但“不管要的高不高,还是不要用刑事手段对待消费者”。

    7月29日,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表示,李海峰提出的450万天价索赔属于“维权过度”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曝光属于“正当手段”,本质上都属于消费维权范畴,并不触及刑法。闫创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李海峰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7月28日,《人民法院报》发表题为《“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的文章称,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过度维权”行为也有民事法律规制,无需刑法伺候。对于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天价索赔”,商家完全可以拒绝,也可以协商解决,还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并不受消费者控制,“天价索赔”本身并不等于敲诈勒索。

    事实上,消费者维权性质变身敲诈勒索的案例并非孤立,2008年黄静“天价索赔案”曾引起巨大关注。2006年,当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读书的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黄静称该电脑使用了测试版的处理器,并与代理人周成宇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华硕公司以敲诈勒索的理由报案。随后,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警方逮捕,在2006年3月至同年12月被羁押295天。

    2007年11月,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黄静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2008年9月,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确认书:“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权行为,反而是一种维权行为,所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2008年11月,海淀检察院向黄静发《刑事赔偿决定书》,确认赔偿数额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