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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帮公司贷款背负上亿贷款 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这17名员工只是月薪几千元的普通上班族,却一下身负几百万元巨额贷款成为被告,家里仅有的房产、车产被查封,生活遭受巨大变故。部分员工遭到暴力催债,家门被泼油漆。“如果最终法院没有查清事实真相,可能我们这17个家庭会支离破碎。”其中一名当事人说。

  抽丝剥茧查清隐情

  巧用民事推定公正司法

  法官发现,小贷公司提交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案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系员工本人。

  但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另有隐情。法官注意到,17位借款人均系普通员工,不仅没有贷款需求更没有还款能力,小贷公司作为一家专业贷款机构,对被告的偿还能力未尽到审查义务;另外,小贷公司与华通系公司此前就有长期合作关系,且17位借款人与小贷公司签订合同也是分批次在同一地点签订,并不符合常理。合议庭决定以此为方向,进行下一步的核实及取证。

  虽然有了新的审理思路,但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排除《承诺书》等证据为事后公司与员工串通出具。至此,案件的审理遭遇了瓶颈。

  因被告举证能力较弱,且案涉证据收集客观上较为困难,承办法官一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一面依职权调取证据、收集证人证言。但案件审理时,华通系公司已经破产,许多办理贷款时的工作人员也已离职,甚至没有在成都本地。承办法官通过被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当庭与6名原华通系公司员工联系,一一核实当时办理贷款的情形,并请该6名员工将其证人证言,在当地以公证的方式予以记录。

  经过数十次的反复讨论和论证,以及对《四川华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以员工名义小额贷款员工免责的郑重声明与承诺》《承诺书》的反复研究,合议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运用民事推定的相关技巧,最终推定出案涉实际借款人系华通系公司的结论。

  该系列案中的一审案件判决后,小贷公司提起上诉,经四川高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该系列案中的二审案件,由成都中院发回龙泉驿区法院重新审理,后小贷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