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3+1+2”模式是什么?
“3+1+2”凸显哪些优势?
实施方案中,最受关注的是“从2021年起,河北省高考考生总成绩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在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
“3+1+2”的选科组合,被认为有利于规避“3+3”模式中考生弃选物理的问题。
实施方案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从目标导向看,这一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选择科目组合看,崭新的模式,提供了12种组合,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在考试内容上,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沿袭了多年的“数学文”“数学理”两年后将正式告别高考考场。
选择考由河北省统一命题、考试
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河北省统一命题、考试、组织阅卷、公布成绩。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统一高考后同期进行。
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选择考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更换,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
为方便考生选择考试科目,河北省规定,2021年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提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合并批次,专业优先,增加考生选择机会
河北省高考改革在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方面也有显著变化。
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此外,河北省将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