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判不构成侵权行为 通过个案普及著作权知识
理好财4月25日讯
4月24日下午,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诉《人民的名义》抄袭一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两部小说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一审判定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刘三田的诉讼请求。
对此,《人民的名义》原著小说及电视剧本作者、著名作家周梅森先生表示,认真研读并高度赞赏上海浦东法院依法作出的公正判决,此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宣判,具有标杆性意义。
他说,该案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官高超的职业水准和严谨的敬业精神。2017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次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
我虽然忙于创作没有到庭,但是从庭审直播视频可以感受到,法官们归纳争议焦点、主持庭审的能力相当高超。事后我也从媒体报道中得知,合议庭法官都是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相当资深和权威的专家型法官。
此次宣判,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体现出了法院的公开透明和司法公信。判决书长达64页,体现出了法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准,对此,我表示由衷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