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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29项证明事项 附29项完整取消名单

  理好财4月24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4月23日发布的消息,为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清理取消了29项证明事项。

教育部取消29项证明

  其中,学生因病休假,因病转专业时需要的医疗单位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被取消,基本上改为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即可。此外,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通知》还对经地方、基层反映,实践中还存在无明文规定但在部分地区或学校实施的7项证明事项,按照国办文件要求予以取消。

  其中包括,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申请补办相应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取消中小学生转学或升学时提交的学籍证明,改为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