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维权8年10度起诉百度 李彦宏夫妇将被列失信人名单?
百度二审被判侵权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18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定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百度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手机“hao123”小说栏目中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就侵犯修改权的行为向原告陈平致歉;并赔偿原告陈平经济损失一万五千元和合理支出二千元。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百度公司经营的手机百度客户端中使用了涉案二本图书(《八〇后作家访谈录》和《80后作家访谈录Ⅱ》)的部分内容,其中部分内容与涉案图书不完全一致,该行为未经许可、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修改权,百度公司应对本案中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但百度公司对该判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陈平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但被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