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售用户号码被判刑三年零三个月 怎么回事?
经过交谈,陈玲提出“私人订制”出售移动号码的邀约,吴晓芳只需根据陈玲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移动公司系统内查询号码,每个号码2元,平时如果有加急查询的号码,还可以加价到5元一条。
听到这个提议,吴晓芳十分心动,自己不需要付出任何人力和财力,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查询电话号码就能赚钱,虽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她还是欣然同意了陈玲的合作要求。
而陈玲心中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她不满足于自己花钱买号码,后来又与买卖移动号码的中介联系,帮中介查询号码,每个号码4元,一转手就赚了一倍的差价。而陈玲仅仅需要通过邮箱将吴晓芳的查询结果发给中介,这种不费吹灰之力的生财之道让她十分满意。
吴晓芳与陈玲就这样开始了移动号码的“私人订制”业务。两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见过面,在微信上的联系却十分频繁,几乎每天都会有十几次发送移动号码和收取相关钱款的往来。
吴晓芳满足于自己获得的报酬,陈玲满足于吴晓芳出售移动号码的准确性、及时性,两人获取着违法活动带来的巨大红利。
吴晓芳为了更方便开展“私人订制”服务,欺骗同事并将公司的工作系统装进自己的私人电脑中,这样就可以随时查询号码卖给陈玲。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二人还不断地更换联系的微信号、电子邮箱。
但网络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只要有操作就必留痕。经过对各种作案账号的痕迹分析,公安机关很快确定了两人的真实身份,并于2018年4月底将二人抓获归案。该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指定无锡市梁溪区公安机关办理。
经调查,2018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吴晓芳利用在移动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向陈玲非法出售,得款共计6万余元。
陈玲在此期间,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向莫某(另案处理)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得款共计10万余元,获利4万元左右。
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吴晓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玲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