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抽烟事件持续发酵 王源抽烟被北京烟控协会点名
此前报道
根据媒体报道,近日,王源在跟其他艺人聚餐的时候,在餐厅内公开抽烟。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张建枢表示,首先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北京控烟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此外,这种行为还对身边的朋友、服务员也造成不良的健康影响。不过张建枢也表示,违法不等于犯罪。
张建枢表示,作为公众人士,更应该注意社会影响。此前有艺人在室内抽烟, 引起了公众热议,后来这位艺人公开发布道歉信,抽烟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得到了控制。他建议王源能够主动公开道歉。
青年人气艺人在年轻人中间有很大的影响。他们的不良举动,会给年轻人能带来负面影响,他们的积极行为也能带来强大的正面影响。“希望青年艺人能树立一个阳光、正面的形象,不要让自己辛苦建立的良好形象受损。”张建枢称。
张建枢称,卫生监督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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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文章曾在公共场所吸烟被罚款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艺人在公众场所吸烟并不是个案。
2016年5月初,艺人文章曾就在北京朝阳区某禁烟餐馆内吸烟一事向公众道歉,涉事餐馆被卫生部门责令整改。同年5月24日,文章的经纪人来到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就文章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规行为开具处罚文书,罚款50元,对涉事餐馆处以5000元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场所不劝阻的话将遭受罚款5000至10000元,对于吸烟的个人一般将处罚50元,拒不改正的将处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