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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院为何住满男人?骗保现象背后真相揭秘

  王先生是日照莒县人,2018年他的父亲因为肝癌住进了上海东方肝胆医院,花费诊疗费用共计是93876元。父亲出院在办理报销时发生了一个意外,医疗发票丢失了,根据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报销时必须携带住院费用发票原件,没有发票报销就没法办。

  后来,王先生发现原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曾下发关于医疗费报销中发票丢失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指出,提供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于是王先生参照这一件又回到上海父亲看病的医院,按要求开具了发票遗失证明。

  可是当王先生拿着这些材料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时,却依然被告知没有发票原件不能办理。为这事,王先生前前后后跑了7个多月依旧无法报销。一怒之下,王先生将莒县医疗保险管理处告上了法庭。

  今年4月份,法院判决莒县医疗保险管理处应当按规定核准比例履行对王先生父亲住院费用的报销职责。判决生效了,王先生虽然还没有拿到报销的钱款,但这只是时间问题,王先生本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这个法院的判决会不会对同类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作用呢?

  记者来到日照莒县医疗保障窗口询问发票丢失是否能够办理报销,得到的答案却依然是不能办,“丢了发票就相当于丢了钱”,不光是莒县,记者咨询日照市医保部门得到的答案也同样是不能办,即便是记者提出王先生的这个判例,对方也说这只是个例。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济宁嘉祥等地。

  对于这个问题,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表示,他对短片反映的问题很气愤,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作为医保局长有责任向王先生的父亲表示歉意。表态称“明天就派工作人员去日照”,和当地的政府部门联手,联合核查问题,如果一切情况属实的话,我们马上就办。同时在全省医保系统进一步正的作风,特别对这类的事情要进一步的细化分类,举一反三,每一件事情我们要争取定出更加具体更加可操作的规定,那么努力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绝不允许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同一瓶药不同医院售价相差近一倍

  就药价问题,节目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同样的药在同一个城市的四个不同地方,售价竟然相差近一倍。

  今年2月份,赵先生的父亲因为脑梗住进了肥城市中医医院,后期因为治疗需要转院到了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赵先生的父亲在这两家医院用了同一种药,但出院结账时,细心的赵先生发现这种药在两家医院的售价并不相同。

  “我父亲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时一盒血塞通滴丸是36块多,而在肥城市中医医院一盒却花到了48块多,差了12块钱,一个月下来多花将近一百多块钱的药钱,而且要长期付。”赵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