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事新闻 > 正文

保姆偷走男婴抚养27年 当年的亲子鉴定因何出错?

  索赔295万元协商未果

  不接受道歉

  5月27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内,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河南省高院提交了两份证据:一是1988年《中国法律年鉴》第563页,二是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的《法医物证学》(第3版)第73页。

偷走男婴抚养27年

  河南省高院提交的物证

  对此,朱晓娟并不认同。她认为,河南省高院应出具1996年1月做亲子鉴定时的相关材料,而非教材等。

  庭前调解时,朱晓娟索赔295万元,其中含195万元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损失。朱晓娟称,河南省高院方面认为金额太大,“他们说,可以给我10万元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