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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为儿追凶16年案 为儿追凶16年案宣判结果如何

  2019年6月14日下午,该案在福州中院迎来一审宣判。下午3时25分,王国华走出法院,眉头紧皱、神情疲惫,“判了死缓,还是不满意”。

  福州中院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礼达因琐事纠纷,纠集人员进行报复,并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何道明明知儿子何礼达是严重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后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并共同生活十余年,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福州中院认为,何礼达因琐事纠纷被打致伤后心怀怨恨,纠集人员实施报复,在被害人林鹏致歉后,仍殴打被害人林鹏、吴峰,致被害人林鹏死亡,犯罪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应依法惩处。

  鉴于本案系琐事纠纷引发,被告人何礼达犯罪时系刚满18 周岁的在校高中学生,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何道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何礼达的辩护人提出何礼达到案后通过家属传达,成功劝服被告人何道明投案,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福州中院认为,立功必须具有“亲为性”,主体应为“犯罪分子”。

  本案被告人何礼达到案后试图联系何道明规劝其投案,因何道明手机关机而无果。后何礼达向妻子(注:何礼达逃亡期间结婚)转达上述意愿,经她联系,何道明于2017年10月16日到福清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何礼达通过妻子转达意愿的行为,不符合立功条件。

  “接下来的打算就是继续上诉,一定要上诉到被告人被重判为止。”王国华表示。

  法院的判决书判定,被告人应赔偿受害人父母人民币819535元。“赔多少钱我都不要。”王国华口中一直重复:“一定要他死刑,往后我会一直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