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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偷吃茶叶蛋被判刑三个月 辩称试吃确认是否太咸

  理好财6月17日讯

  近日,台湾高雄一名超市女员工涉嫌偷吃两颗茶叶蛋,犯 " 业务侵占罪 " 被判三月徒刑。

  由于两颗茶叶蛋仅要价 18 元(新台币,下同),店员却付出如此惨痛代价,对此高雄法院表示," 业务侵占罪 " 最轻为六个月徒刑,法官依法减刑二分之一," 这已是法律允许法官判处的最轻刑罚 "。

偷吃茶叶蛋被判刑

  据台湾《联合报》6 月 16 日消息,去年 7 月 20 日下午 5 点 45 分许,一名在高雄连锁超市工作的方姓女子,偷拿架上茶叶蛋当场吃掉,相隔四分钟后,她又偷拿一颗吃掉。事后店长察觉数量不对,调阅监控发现真相后直接报警,女子则辩称 " 顾客反映品质太咸,(自己)试吃确认。"

  监控画面显示,方姓女子当时蹲在柜台后面吃,也没付钱,法官认定她利用业务之便侵占店内茶叶蛋,考虑茶叶蛋一颗仅 9 元,犯罪所得轻微,减刑后依两个 " 业务侵占罪 " 各判三个月,合并执行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