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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操场埋尸案嫌犯起底 曾涉高利借贷和施工合同纠纷案

  另一家“新晃夜郎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杜少平作为出资人占股12.25%。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为出租客运服务。通过天眼查App查询发现,该公司目前有司法风险20条,含多个法律诉讼。

  此外,澎湃新闻查询发现,杜少平曾涉借贷和施工合同纠纷案。其中一起案件中,杜少平借出6000元后,借款人需在3天后偿还1万元。

  据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披露,轩某曾经在2015年1月22日以急需资金为由向杜少平借款6000元,当时轩某在借条上承诺“今借到杜少平壹万元整,2015年1月25日还清”。但到期后,轩某只归还杜少平2000元。

  杜少平将其告上法庭,诉请对方偿还借款本金2000元(上诉后再次归还2000元)及从2015年起至还清为止,以每年24%的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杜少平要求轩某偿还24%的逾期年利率,不予支持,但可比照法律规定支持部分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最终判决轩某归还杜少平借款本金2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此外,杜少平疑似还牵扯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杜少平胜诉。

  今年5月30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披露,杜少平与江某作为承包方将与三鑫钡业签订合同约定修建的土建工程(含绿化)分包给杨某等三人修建,但工程完工后,双方因为工程利润的领取情况及利润分配比例等问题产生争议。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按照5:5利润分成判决杜少平和江某给付利润分成款183123元。双方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3:7比例分配利润,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杜少平胜诉。

  6月20日,澎湃新闻从湖南怀化市公安局获悉,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某涉黑涉恶团伙。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杜某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杜某交代其于2003年1月将邓某杀害,埋尸于新晃某中学操场内。

  澎湃新闻注意到,新晃县公安局微信公号“新晃警务”2019年4月17日发布“关于检举揭发杜少平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近日该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杜少平犯罪团伙,抓获杜少平等7名犯罪嫌疑人。通告显示,杜少平,男,1962年04月07日出生,户籍地为湖南省新晃县晃州镇。

  上述尸骸疑似新晃一中16年前失踪的职工邓世平。6月20日,邓世平的儿子邓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目前正在怀化和警方一起等待鉴定结果,尚未见到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