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赖病房四年法官上门度逐客令 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
2016年6月,孙某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伤残费、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失费、后续药物治疗费、违约侵害赔偿费等共计100万元。
经审理,2018年4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原告孙某提供的证据以及南通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孙某未对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有过错、损害后果、诊疗活动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亦不同意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故对孙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孙某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院。
2018年11月19日,南通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赖在病房4年多,至今欠费2万多元
7月8日下午,紫牛新闻记者来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6号楼14楼的骨科一病区看到,整层楼的病房内住满了患有各种骨科疾病的患者,由于床位紧张,一些病人被安排在走廊的加床上。
病区的24号床位就是此前孙某一住4年多的“住所”。据称,尽管孙某目前已经离开,但其尚欠医院2万多元没有结清。床头上插着的病人信息卡已有些泛黄,上面的日期还停留在2015年1月29日,入院诊断是腰椎间盘突出。床头上,夫妇俩过年时贴上去的“福”字还在。病床前的柜子里堆满了夫妻俩生活用的各种个人物品,有衣服、拖鞋、被子、箱子等,还有碗筷、茶杯、脸盆,甚至有做饭用的调料等等。
知情人士介绍,在和医院纷争的日子里,孙某和丈夫章某就以床为家。晚上孙某睡病床,章某就睡陪护床。
在医院骨科,几乎没人不知道孙某。“我们平时都不管她,也撵不走,她和她的丈夫一直住在医院里,过年也不回去。”一位路过的护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4年多来,夫妻俩一日三餐就用自己的电饭煲做,偶尔出去买点菜;如果生病了,丈夫章某就到外面的药店买药回来,而孙某几乎不离开病床。
另外一名护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这名特殊的病人不仅“霸占”病床,病房里有新病人入住,她还向病人做各种不实宣传,诽谤医院,企图让新病人搬离病房,这一行为对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带来很大的困扰。“我们也好言相劝他们,大好时光浪费在医院里也不值得,不如出院做点事情,但根本无济于事,后来也没人劝他们了。”
院方起诉患者,法院强制执行“限期走人”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认为,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院医务人员对孙某有明确的诊断意见,有手术指征,手术方案正确。手术后,孙某左下肢疼痛明显缓解。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患者后来的临床症状与医院没有因果关系。到2015年3月底,患者已符合出院指征。2015年11月5日医院正式安排孙某出院,当时他们仍欠医院医疗费20084.18元。不过接到医院出院通知后,孙某和丈夫章某却拒绝办理出院手续,拒绝离开病房。随后,医院也多次向孙某送达“停止侵占病床告知书”,但都无果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