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刚满18岁开共享汽车扣125分 租车开了不到8天
00后小伙武冲(化名)租车开了不到8天,被扣125分。
7月9日,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租车公司日前将武冲告上了徐汇法院,要求武冲承担汽车因交通违法,无法继续租赁所产生的费用。
据法院介绍,武冲来上海务工,刚年满18岁就考取了驾照。由于名下无车,他就租了一辆共享汽车。
从2019年2月1日23时50分至9日19时03分,在不满8天的时间内,武冲违反合同约定驾车离沪,在苏州、盐城、淮安等地因超速、违反信号灯、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规调头等原因,交通违法21次,共需罚款4100元,扣分125分。
租赁公司发现后,多次向武冲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寄送通知书等,要求其尽快处理该车辆交通违法。但截至庭审当日武冲并未处理。
4月12日,租赁公司将武冲告上法庭。
租赁公司认为,由于车辆存在大量交通违法,涉案汽车目前无法继续上路行驶,造成了该公司停运损失。根据双方在服务前签署的协议,被告造成原告车辆交通违法无法运营的,除应支付每日200元的停运损失外,还应按照200元每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处理消除完毕所有租用期间的交通违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