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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女律师撞亡案符合交通肇事 无犯罪故意和预谋过程

  柳某在酒店工作了10年左右时间,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丈夫杨某之前长期在长沙另一知名餐饮公司做厨师,目前在家待业,夫妻双方均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据调查,柳某的经常联系人主要是家人、亲戚和同事。案发当天事故发生前通话只有两次,通话人分别是省某公司工作人员宋某和金叶神农酒店员工周某,都是与其食堂工作有关的人员。案发后,柳某和其老公杨某打了电话,并拨打了120,没有可疑通话。

  根据中心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显示,何阳案发当日乘坐网约车于10时23分许到达中级人民法院斜对面滴水井路边下车,后沿曙光路西侧由南往北步行至案发现场。在事故中出现的捷达车到达肇事车右前方的时间与何阳走到肇事车前方的时间,时间差为5秒,事故中出现的宝马车与何阳几乎同时到达肇事车前方,从时间上判断捷达车、宝马车与何阳三者到达肇事车前方具有偶然性因素。

  发生碰撞的视频中显示,着白衬衣与柳某聊天的人是保安部主管吴某,柳某驾驶的肇事车辆与何阳发生接触前,车轮轮毂有缓慢转动过程,同时吴某右手举起,示意前方捷达车离开让行,即柳某驾车准备离开,当肇事车与何阳发生碰撞后车辆加速失控,后停在曙光路中间,整个肇事过程4秒钟。

  公安刑侦部门受案调查认为:柳某没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案发过程符合交通肇事的行为特点。

  10月12日深夜,杨志凯在其微信公号称,第一、何阳事件前期20日未立案,虽然交警队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家属强烈希望警方能够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详细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第二、我们发现,目前刑侦大队对柳某本人的调查不够深入,其手机微信信息尚未进行全面分析。没有收集客观证据对其丈夫的背景进行调查。没有调取更多的现场监控(部分监控并非第一手材料,而是手机拍摄的二次视频),没有调查柳某夫妻此前是否购置有其他车辆及该车辆的保险情况等。

  10月12日晚,柳某丈夫杨某接受记者采访称,他在长沙某酒店工作,事发前待岗在家数月,他和妻子均不认识何阳及其代理的案件有关的事情。“出事后我们一直在往交警队跑,我们还通过中间人去跟何阳的丈夫、父母当面道歉,但家属不接受,这个我们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