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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牢20年改判无罪获赔340万 但他的生活早已物是人非

  从199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向警方11次供述中,王华州做过三次有罪供述。但在当年,西安警方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显示,女工身体及周边物品未检出人精斑,提取到的毛发均为“O”型人毛发,与王华州不一致。并且,王华州的衣物、鞋子均未检测到人血。现场证人也没人看见王华州进过女工房间。

  王华州说,警方调查期间,他遭遇了刑讯逼供。

  案发4年后,此案开庭审理。1994年8月17日,王华州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王华州不服提出上诉,1994年10月7日,陕西省高院维持原判。

  此后,王华州在监狱共获得过六次减刑。2010年6月5日,王华州刑满释放。在监狱,王华州度过了20年零22天,总计7322天。

  出狱后,他继续上诉。经过漫长的申诉与等待,2017年10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18年6月21日,陕西省高院撤销原来一、二审判决(裁定),责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