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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6岁女教师坠亡 坠亡女教师家属申诉

  争议之三,到底是是“自杀”还是“他杀”?死者父亲认为,现场有很多头发,临死之人自己还揪头发吗?再者,何洋翻窗的地方,只有指纹,没有脚印,怀疑现场被清理过。那么高的窗户,何洋1米55的个头,怎么爬得上去的?对此,警方解释说头发的确是何洋自己揪掉的,至于脚印的问题,警方没有正面回答。死者丈夫称妻子坠亡后,自己差点也跳楼自杀,朋友都相信他清者自清。

  人命关天的事情,最容易引起点燃公共情绪。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相?于死者家属而言,的确享有知情权,要消除家属的疑虑,任何舆论的猜疑无济于事,真正能解开谜团的,是警方的进一步侦查。

  可是,根据相关规定,警方认为无犯罪事实的,确实可以不立案。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案件,不排除一些地方警方一般都根据事件的表象抓取证据,没有直接证据的就不予立案。那么,问题来了,不予立案意味警方不会继续侦查,不继续侦查也就意味着始终难解死者家属心中的疑团。事实上,根据媒体的披露,此案并非没有疑点,比如网传何洋欲自杀跳楼时,“丈夫无动于衷,甚至拿出手机说:你跳吧,你赶快跳下去,我给你录视频。”该说法谁来继续查证?

  每一起命案,都牵动着众人的心,关乎社会公平。大多数认为,发生命案警方是必须认真侦查的。可谁知,法律上却有“不予立案”之说。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硬伤。前不久,云南李心草案搅起舆论漩涡,从当初的“无刑事责任追究”,到对罗某乾等人以“强制猥亵侮辱”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总让人怀疑,很多案件都要像“李心草案”那样被舆论倒逼着推进?因此,对于每一起命案,执法部门还是慎言“不予立案”为好!